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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江广安区段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
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区采GQC[2020]11号
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与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组织对渠江广安区段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水务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城北汽车客运站附近区文化馆处,联系人:向先生、唐先生,联系电话:0826-******)
3、项目名称:渠江广安区段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4、采购项目编号:广区采GQC[2020]11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预算价:190700元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2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4月9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金额:大写:0元整(小写:0.00元);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无息)。
五、投标及开标
1、投标起止时间:2020年4月22 日9:00时至2020年4月22日9:30时止。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9:30时。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第七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人员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二)
5、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一)
六、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