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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协兴园区福兴大道景观工程二期监理(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协兴园区福兴大道景观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协经旅发 [2018]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园区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协经旅发 [2018]25号)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PF******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协兴园区福兴大道沿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金狮新村至佛手山游客接待中心约4.7公里道路两侧15-20米绿化、道路铺装及服务设施建设等。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范围内施工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5至今)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6 月 28 日 0 时 0 分至2018年 07 月 02 日23时59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广安市协兴园区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邮 编:6380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东方广场B座2106
邮 编: ******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